最高检专项监督显成效:去年纠正违规执法案件近2万件 为企业挽回损失超26亿元

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涉企执法司法监督成为重要内容。

报告指出,检察机关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贯彻民营经济促进法精神,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服务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围绕涉企执法中反映集中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司法专项监督,并公布阶段性办案数据与纠治成效。

问题:涉企执法中个别地方存在越权跨域、以罚代管等现象 从报告披露的情况看,一些企业反映较强烈的问题集中在两类:一是部分地区侦查机关对外省企业及其人员违规立案,滥用刑事强制措施,并伴随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行为;二是将执法活动与财政利益、部门利益挂钩,出现“以案增收”“以罚促收”等趋利性倾向,影响市场主体对法治环境的信心。

最高检在报告中点名提及一案例:某地侦查机关对外省某公司人员违规立案侦查,并违法采取强制措施、扣押冻结财物,最高检指导依法监督纠正,释放出对涉企案件依法审慎办理、对违法执法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原因:执法边界不清、利益驱动与监督机制短板叠加 违规异地执法与趋利性执法往往不是单一因素导致。

一方面,跨区域经济活动频繁,案件管辖、协作办案等环节若缺乏严格规范,容易造成“以协查之名行管辖之实”等边界模糊问题;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在财政压力、政绩考量等因素影响下,可能将执法办案与“创收”相捆绑,导致执法目的异化。

此外,涉企刑事案件专业性强、链条长,若对强制措施适用、财物处置、涉案财产与企业正常经营区分等环节缺少刚性约束,也可能诱发“办案扩大化”“处置简单化”,从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影响:对市场预期、企业经营与地区形象形成多重冲击 报告披露的监督数据,既反映出问题的现实存在,也说明纠治力度在加大。

违规异地执法一旦发生,企业经营可能面临资金链紧张、供应链中断、信誉受损等风险;趋利性执法则容易造成企业“不敢投、不敢扩”的心理预期,影响创新投入和长期规划。

更重要的是,此类问题会削弱社会对法治权威的信任,增加制度性交易成本,对地方营商环境评价、招商引资和区域竞争力造成负面影响。

对策:以专项监督推动“纠错+止损+建章立制” 根据报告,2025年检察机关依法办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并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

这组数据体现出专项监督的三重着力点: 其一,强调依法纠错。

对不当立案、违法强制措施等问题,通过监督撤案、不起诉等方式及时“刹车”,避免案件“带病推进”。

其二,注重实质性止损。

对违法查扣冻财物依法监督纠正,推动解除返还,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冲击,体现对产权与经营权的保护。

其三,推动规范化治理。

专项监督不仅着眼个案纠偏,更指向规则完善与执法司法标准统一,通过明确程序边界、细化财物处置规则、压实办案责任,减少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空间。

前景:以更严格的法治供给稳定预期、激发活力 从政策取向看,规范涉企执法将与服务高质量发展形成更紧密的联动。

一方面,检察机关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有助于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跨区域协作、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形成更稳定的制度约束;另一方面,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等制度安排落地,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要求将进一步具体化、可操作化。

可以预期,未来涉企案件办理将更强调比例原则与审慎原则,更注重区分违法所得与正常经营资金、区分企业风险与刑事犯罪,以更可预期的司法规则护航市场秩序。

检察机关在规范涉企执法中的积极作为,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通过依法监督纠正违规执法行为,不仅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法治的尊严和权力运行的规范性。

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