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勤工俭学受伤维权的问题,近日在西安碑林法院有了一个案例,这一案件就是大学生兼职被宠物咬伤的劳动纠纷。大学生小朱暑假期间在某咖啡馆兼职,给“卡皮巴拉”照看,约定日薪70元。可谁知道,小朱在工作期间被这个宠物咬伤了手,给她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需要手术治疗。咖啡馆虽然垫付了一部分费用,但后续手术费还得小朱自己掏腰包。 案子一上来,咖啡馆就说小朱自己也有责任(不过没有证据证明),而且她是学生没有稳定收入,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法官审理后发现这个事情其实挺简单的:这个咖啡馆确实有责任给动物做好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不管有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因为提供劳务者因为劳务受到损害时接受劳务的一方也是要负责任的。 所以这次纠纷最后调解成功了,咖啡馆把医疗费、误工费还有护理费都给了小朱。这个案件也让我们知道学生兼职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你看那个法官怎么说呢?根据相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不算就业就不需要签劳动合同了。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侵权责任啊! 不过啊,你看那个咖啡馆作为饲养者本来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小朱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被咬伤才行。而小朱作为学生身份也不影响他索要误工费、护理费这些赔偿啊!再说了整个过程都需要固定证据才好办事!还有啊如果调解不行就可以投诉或者找法院起诉哦!总之法院会保护咱们大学生们的合法权益滴!这个事件是由侯宜均编辑、马宁责编审核、陈薪写文章的呢!姚启明负责校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