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扣工资行为:员工绝对有资格说“不”

不少公司把能扣钱就扣钱当成管理的常规操作,实际上法律早就划出了不能逾越的底线。只要碰到这四类扣工资的行为,员工绝对有资格说“不”。比如,孕期产检被扣工资,或者员工因迟到、请假被乱扣钱,甚至因为要捐款而被强制从工资里代扣,这些全都是违法的。2008年1月15日以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里就不能再出现“罚款”这两个字了。要是公司还想“明着来”,那肯定不行。 以事假扣款为例,计算方式得符合规定。像甲每个月工资2175元,每天差不多就是100元。要是10月份请了4天事假,实际出勤17.75天,算下来应发工资是1775元。如果公司非要按3倍来扣,这就是超额克扣,得把钱退给员工。再看孕期产检的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里说得很清楚:产前检查得算出勤,不能当病假或者旷工处理。有些企业拿“无故离岗”当借口扣钱,这纯粹是把国家给孕妇的关怀当成了罚款工具。 公司逼员工捐款也是违法的。《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得很明白:捐款是自愿的,额度也得自己定,单位不能代扣。要是老板非要“多捐”一分钱,那就是一分钱的违法。辞职时公司也不能随便扣工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都写着工资得按月足额发放。就算员工没提前30天打招呼辞职,公司最多也就让人家承担点招录新人的成本,绝对不能把“辞职权”变成“罚款权”。 不过迟到扣款这事有点复杂。虽然2008年后不能再按老规矩随便罚款了,但也不是说迟到就不能管。公司可以把迟到纳入考核跟绩效奖金挂钩,但要是直接按分钟扣基本工资,那就涉嫌滥用管理权利了。 具体到怎么算才算合法?比如某公司规定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扣5%绩效。只要绩效本身是浮动的、员工也签字确认了,一般法院会认这个规定是有效的。但要是直接从固定工资里“挖肉”,那就还是违法。 因为员工过错导致公司有损失该怎么办?用人单位可以按约定追回来一部分钱作为赔偿。但法律也给了底线:每月扣除的钱不能超过工资的20%;扣除后剩下的工资要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了,那就按最低工资标准发。 要是真碰上公司违法扣款怎么办?第一步先留好证据:把工资条、考勤记录、公司发的通知全部截图或者拍照保存下来。第二步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大厅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退款。第三步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去仲裁委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话再去法院起诉打官司。记住法律是站在保护劳动者这边的,只要证据齐全,大多数时候都能把被克扣的钱全都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