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发出一份通知,要规范“共享KTV”和其他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秩序。目的是加强市场管理,优化环境,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这个通知是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漳州市相关文件制定的。 所有把“共享KTV”或类似场所用于营利、对公众开放,让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场所都要按规定管理。任何在华安县从事这类经营的,必须拿到《娱乐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 要开办歌舞娱乐场所,必须符合法律要求。禁止某些特定的人员申请或者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例如,曾经有过组织卖淫、贩卖淫秽物品、走私毒品等罪行的人,还有政治权利被剥夺过的人、曾被强制戒毒过的人都不能开办或参与这些场所。 另外,娱乐场所不能设在住宅建筑内、学校幼儿园周围(学校距离不低于200米,幼儿园不低于100米)、医院周围还有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部门附近等地方。测量的方法是以场所入口和学校幼儿园正门为起止点,按最短路径算距离。 硬件标准方面,歌舞娱乐场所最低面积200平方米,KTV包厢最低面积8平方米。每个消费者需要按人均1.5平方米核定人数(不包括办公、仓储区域)。还要符合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会持续加强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检查。如果发现无证经营的行为会依法处理。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播放违禁曲目、存在安全隐患等违法行为会从严查处。 希望各经营单位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符合条件的尽快申请许可,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社会各界也欢迎监督共同维护华安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附: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内资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办事指南 华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