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 建设清廉机关

湖南以具体行动积极响应“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宣告,省委要求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为湖南未来发展注入了新动力。7月28日,湖南省委发布了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这份文件迅速成为全省清廉建设的指导方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紧随其后,把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机关的具体措施。 8月12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集中分析了该局面临的风险。局党组强调要加强对资金和物资的管理,防止出现廉政问题。“钱要花在明处,物要用在实处,风险要锁在笼子里”,这是会议达成的共识。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出台了十条措施,政治监督、决策留痕等要求都被细化成可操作的规范。这次改革还着眼于建设清廉单元,包括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七个方面。通过具体举措把清廉要求融入业务流程中,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了巩固这些成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还筑牢了思想、制度、监督和纪律四道防线。思想防线要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制度防线要查漏洞、补短板;监督防线要多方发力;纪律防线要严查违纪问题。湖南的“清廉机关”建设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通过一系列制度链和监督网形成的文化场域。当关键人物受到精准监督、关键事情被全程记录、关键环节嵌入廉洁机制时,政府运行自然高效清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