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物业依规清理楼道杂物不侵权 司法护航小区"生命通道"

长期以来,住宅楼道堆放杂物引发的矛盾纠纷并不少见。一些居民把鞋柜、废品等长期放在公共通道内,甚至占用、遮挡消防设施,逐渐形成“门口就是自家地盘”的误解。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在工作报告中传递出明确信号:在履行告知等程序后,物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楼道杂物进行清理,属于依法履职。法律层面,《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作出明确界定。走廊、楼梯间等区域虽紧邻住户门口,但法律属性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物业企业负有维护公共秩序、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的法定职责。湖北十堰某小区案例具有代表性——业主王某在楼道堆放废品且拒不整改,物业在书面通知后组织清理,法院最终认定物业做法符合“程序合规、目的正当”的标准。

“生命通道”的畅通,不只是法律问题,更关乎公共意识与治理能力;最高法的裁判导向为物业依法履职提供了明确依据,但法律只是底线。要让楼道真正恢复安全、有序,仍需每位居民在日常细节中遵守规则、尊重公共空间。小区是共同的家园,楼道是共同的责任,守护“生命通道”,人人有责,人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