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签了合同还有补充协议

彭某给雷某买了房,签了合同还有补充协议。为了促销,开发商在签约的时候办了“送精装大礼包”的活动,他们俩就白拿了装修套餐。结果房子交了,开发商说是经营困难,不肯给他们装修。彭某和雷某就把开发商告到了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想让法院判开发商履行装修义务。 庭审时,开发商说自己没钱,没办法履行这个赠与行为,要求把之前的赠与给撤销掉。法院觉得他们的合同还有补充协议都是有效的,双方都得遵守。补充协议里写得很清楚,当时买房的时候参加了那个活动就给精装修套餐。开发商想要撤销,可这个活动其实是销售手段,对购房者选房影响挺大的,不属于法律上那种单纯的赠与合同关系。要是随便撤销这类赠送行为,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以法院没支持开发商撤销赠与的说法。 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法官说增强开发商的诚信意识很重要,维护房地产市场环境靠的就是诚实信用。像这种买房送装修就是常见的促销方式,对购房者的买房意愿影响很大,不能简单地把它当作独立的赠与合同来看待。双方签完合同后开发商要是说经营困难就主张撤销赠与的话,法院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