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翻唱《李白》被骂“不知情”

单依纯在深圳的演唱会上翻唱《李白》,事情闹得沸沸扬扬,这让不少人开始质疑行业的底线。那位喊冤“不知情”的总监制,试图用各种理由为这场明知没有授权的演出找借口,比如“工作失误”、“流程来不及”、“不知情”。但说实话,这些借口根本站不住脚。要知道,《李白》这首歌是李荣浩的作品,当初他在公益活动中演唱时,是符合《著作权法》豁免条款的,完全没问题。可单依纯团队把这当成赚钱的机会,甚至申请授权被拒后还非要把这首歌搬上舞台。这种行为就是明目张胆的侵权。 更让人无语的是,事后他们轻飘飘地发了个道歉声明,还想把所有责任推给团队操作失误?这可太荒唐了!总监制这个职位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当的,你对整个项目负责。要是连歌单上不上、怎么唱都不知情,那这个“监制”的名字是不是也太响亮了点?法律界人士早就指出了,总监制对版权审核不到位,存在明显过失。想用“不知情”来切割责任?门儿都没有。 最讽刺的是,单依纯团队这是把版权当成了软柿子随意拿捏?你们是真不懂法吗?这次事件让行业的遮羞布被彻底撕开。创作者的心血在“先上车后补票”的潜规则下被随意践踏,维权成本高得离谱而赔偿却少得可怜。无数原创者敢怒不敢言。李荣浩那句“我不要赔偿”,其实是在呼吁整个行业对规则的敬畏。 单依纯的这起事件不能就这么算了。它必须成为一个分水岭,逼得所有演出方都得建立起严格的授权审查和问责机制。否则的话,今天敢拿《李白》试水的人多了去了。当创作的热情被一次次消磨掉,华语乐坛的未来又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