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26日这天,全省法院同时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安溪法院打头阵,一口气把刘某、许某耀、王某伟和王某这4个人给判了,罪名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寻衅滋事。法院给他们分别判了4年、3年10个月、3年6个月和2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还罚了8万元到4万1千元不等的钱。这4人其实是吴某利那伙人的同案犯,随着最后这个判决下来,盘踞安溪多年的“黑链条”算是彻底被切断了。 回头看看案子的经过,事情从2016年2月就开始了。当时吴某利、吴某铭带着一帮刑满释放的人和社会闲散人员,专门插手民间的经济纠纷。他们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把那些逾期没还钱的车强行拖走。仅仅一年时间里,他们就成立了“恒泰克”和“联创”这两家空壳公司当幌子,干着违法的事儿。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这伙人一共收了196辆车,搞得当地搞车贷的人都不敢再随便放钱了。他们还拉拢了国家工作人员刘某猛,非法弄来车辆行动的路线图,然后让手下的人去追、去拦、甚至制造追尾事故强行拉车。这种“黑吃黑”的套路被他们玩得很溜。 刘某、许某耀、王某伟和王某这几个一般成员,心里明明知道组织性质很坏,还一次次参与收车行动。他们就像黑恶势力里的“螺丝钉”,把暴力执行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法院认定这4个人既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有寻衅滋事罪,依法给他们合并处罚。 根据犯罪数额、次数、社会影响以及认罪态度这些情况,法院最后给出了这样的结果:刘某判4年有期徒刑外加8万元罚金;许某耀判3年10个月外加6万元罚金;王某伟判3年6个月外加5万元罚金;王某判2年7个月外加4万1千元罚金。 这次庭审特别注意保障被告的权利。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要求,只要是没找律师的被告,法院就会通过法律援助中心给他们指定律师。这样一来,每一个被告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辩护权了。 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以来,安溪法院一直坚持既要严惩犯罪分子也要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到现在为止已经审结了吴某利、廖某在等6件案子,一共判处了53个人、还拿下了2名“保护伞”。另外还判了1028万元的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款合计1028.45万元。 接下来安溪法院还要按照全国第二次扫黑除恶推进会的部署继续干活儿。他们打算组织部署再深入一点、依法严惩的力度再大一点、打伞破网的工作再深挖一点、打财断血的动作再猛一点、乱象整治的推进再快一点、机制建设再强化一点。他们要用敢战能胜的样子守护这一方平安,让老百姓的安全感更足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