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企业主工程款纠纷八年未决 调解协议履行遇阻

一、问题显现 聊城市瑞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康瑞兆向媒体反映,其公司承建的东昌府区花园路小学和聊城七中室外配套工程2018至2019年完工后,遭遇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2024年12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确认两项目分别拖欠571.96万元和389.77万元,但实际仅收回90余万元资产。2025年9月的口头还款计划也未能完全履行。 二、深层原因 调查显示,该纠纷涉及多上因素。一方面,工程变更导致审计延迟,反映出政府项目管理流程有待完善。另一方面,发包方东安公司作为区属国企,其资金调度与财政拨款机制衔接不畅。,花园路小学项目4377.99万元总投资虽明确为财政拨款,但资金落实环节出现问题,凸显基层财政管理仍需改进。 三、连锁影响 长达八年的债务纠纷已对企业造成实际损害。康瑞兆表示,资金链断裂导致公司背负多重债务,债权人频繁催讨影响正常经营。此类问题若不及时解决,不仅影响政府公信力,也可能打击民营企业参与公共项目的积极性,与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不符。 四、应对措施 当事人已采取法律诉讼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维权。2024年的司法调解虽确立还款框架,但执行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东安公司虽承诺"每月支付7.5万元",但实际存在滞后支付情况。值得注意的是,经媒体介入后,拖欠款项能及时补足,表明资金问题更多源于责任意识不足。 五、发展前瞻 此案反映出政府工程项目存在"重建设轻结算"的问题。专家建议建立财政专项资金闭环监管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全流程时限管理,并将工程款支付情况纳入国企考核体系。目前聊城市民企服务中心已表示将介入协调,但最终解决仍需主管部门切实执行。

按期支付工程款是市场信用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公共项目建设质量的关键。对于已达成协议的纠纷,重点在于落实承诺、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工程款按时足额支付,既是对企业权益的保护,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