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以“校园势力”裹挟未成年人,向娱乐场所输送陪侍人员并伴生暴力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案例显示,2018年以来,姚某作为社会闲散人员混迹齐齐哈尔市主城区校园周边与娱乐场所,进入娱乐场所工作后逐步形成影响力,并与他人合谋,将“招募未成年人参与有偿陪侍”作为牟利路径。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间,其纠集成年人及辍学未成年人,分工组织管理陪侍人员,利用在学校“立棍”推选所谓“老大”、收取保护费、散布“挣钱快”等方式诱引未成年学生进入KTV、酒吧、音乐餐厅等场所从事有偿陪侍活动,且犯罪手段升级,出现引诱、介绍卖淫等严重情形。
为争抢“市场”,团伙还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造成多人受伤并扰乱社会秩序。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给操纵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空间。
一是“校园周边灰色生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部分娱乐场所与校园生活圈交织,未成年人接触社会闲散人员和不良场所的机会增加,一旦缺乏有效隔离和监管,容易形成“招募—管理—获利”的隐蔽链条。
二是未成年人辨识能力不足与逐利诱惑并存。
团伙以“轻松来钱”为诱饵,抓住部分学生消费需求、攀比心理和对社会风险认识不足的弱点,进而通过“处男女朋友”等名义实施控制,限制其自由和退场选择。
三是辍学失管与监护缺位成为重要风险点。
案件中有辍学未成年人直接参与组织管理并在校园区域活动,反映出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社区帮扶衔接不紧密时,未成年人更易被吸纳为“工具人”。
四是暴力手段形成威慑,助推“圈地式”扩张。
以斗殴伤害等方式排除竞争对手、争抢资源,使违法链条从“诱骗牟利”滑向“以暴护利”,危害外溢。
影响——不仅侵害个体,更破坏成长环境与社会风气。
从个体层面看,44名未成年人被引诱参与有偿陪侍,导致部分人沾染酗酒、吸烟、文身等不良习气,出现辍学等后果,身心健康和受教育权受到严重侵害。
从家庭层面看,未成年人一旦被控制或卷入犯罪活动,家庭监护将面临失灵风险,后续矫治、心理干预与复学回归成本显著上升。
从社会层面看,校园周边被“地下规则”侵蚀,会削弱公共安全感与教育秩序;同时,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违法活动对社会风气与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易成为新的黑恶势力滋生点。
最高检在通报中指出,操纵、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以及未成年人直接参与黑恶犯罪,在一些地方较为突出,是新增黑恶势力的重要源头之一。
对策——依法从严惩治与源头治理并重,形成闭环。
在司法处置方面,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检察机关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聚众斗殴罪、引诱介绍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提起公诉。
法院一审认定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对纠集者姚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对其他成员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财产刑;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其中辍学未成年人成员,司法机关在认定其明知共同犯罪仍积极参与、作用明显的情况下依法评价其责任,体现对利用未成年人犯罪“既要打击组织者、也要斩断参与链”的司法导向。
在综合治理方面,检察机关开展善后帮扶,对辍学未成年陪侍人员制发督促监护令,联动教育部门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推动“惩治—修复—预防”同步发力。
面向预防端,治理重点应前移:一要强化校园周边重点场所清理整治,严查娱乐场所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变相有偿陪侍等问题,堵住“入口”;二要织密学生辍学预警与复学帮扶网,完善家校社协同机制,对长期缺课、辍学、留守等高风险群体建立动态台账与跟踪帮扶;三要加强法治教育与风险识别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对“高薪兼职”“关系控制”等诱骗套路的辨别能力;四要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地,压实娱乐场所主体责任与属地监管责任,形成常态化巡查、联合执法和线索移送机制。
前景——常态化扫黑除恶向纵深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将更强调系统治理。
从该案可以看出,黑恶势力的“增量风险”正在向未成年人聚集,犯罪链条更隐蔽、手段更具诱导性与控制性。
下一步,常态化扫黑除恶需要与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治理、行业监管执法更紧密衔接:既要对操纵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的组织者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形成有力震慑,也要把“辍学失管、场所违规、校园周边乱象”等源头性问题纳入综合治理清单,通过多部门联动把风险消解在萌芽状态。
随着相关治理举措持续推进,校园周边安全环境与未成年人法治保障有望进一步改善。
此案的判决彰显了司法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也为社会治理敲响警钟。
保护未成年人需多方合力,既要严惩犯罪,更需筑牢预防屏障,让每一个孩子远离罪恶,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