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开始,咱们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就正式“长了牙”,这对于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可是个大好事儿。司法部那边也早就急着要把这个规矩立起来,他们的负责同志就说,现在虽然整个监督体系搞得还不错,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这些事还是时不时冒头,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的问题也没完全解决,非得靠立法把机制给弄严密了。《条例》的出台就是为了让营商环境更好,也能把法治政府这块儿工作给推得更紧一点。 到了2025年4月的时候,山东那边发生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儿。某市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局在查案子的时候,发现一个县级市的综合执法局对一家外地的种业经营部进行了处罚,这明显是违规异地执法。因为这事儿涉及到跟其他部门打交道,市政府的人决定把这事提级处理。后来一查,不光是管辖权的问题,还有可能造成重复处罚、选择性执法,给企业带来不少负担。市政府就责令那个综合执法局赶紧整改,还把线索交给纪委监委去管了。 其实啊,《条例》的出台也是被逼出来的。2025年搞了全国性的规范涉企执法行动,强力整治那些歪风邪气的时候,也给咱们的立法工作加了把劲儿。黑龙江大学的王敬波教授就说,《条例》特别在乎老百姓的利益,像那些通过政务热线反映的问题线索都会及时处理,确定重点监督什么。 《条例》还给监督机构吃了颗定心丸,允许他们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学者还有媒体的人一起去参加活动。浙江省宁波市仙居商会的会长蒋雨海前不久就成了司法部的首批特邀监督员,他说这让民营企业家看到了政府搞法治的决心,也让大伙儿更有信心放手去做生意。 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教授觉得,《条例》能不能真正把实效打出来,还得看权威和执行力怎么样。监督可不能代替执法、包办一切。《条例》里规定的发函、发意见这些都是刚性的约束手段,能帮着把个案处理变成系统治理,最后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类、影响一域”的效果。(张 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