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赠送”变相收费、合同外项目暗藏消费陷阱。
王女士在山西报名参加旅游团,行程过程中地接导游将游客带至照相场所,承诺赠送两张免费照片。
但在未征得王女士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店方冲印四张照片并要求其支付其中两张费用共240元。
王女士认为自身知情权、选择权受到侵犯,行程结束后通过12345热线投诉。
经组团社所在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调查核实,投诉情况属实,最终在调解下旅行社退赔240元并安排导游道歉。
原因——合规意识淡薄与利益驱动叠加,管理链条存在漏洞。
此类纠纷并非个案,反映出部分团队游仍存在“合同一套、现场一套”的顽疾。
一方面,个别导游或地接服务人员为获取回扣、提成,借“赠送”“体验”“福利”等话术弱化价格信息,诱导游客在不清楚费用构成的情况下作出消费决定,甚至出现先制作、后收费的既成事实。
另一方面,旅行社对地接环节、导游带团行为的规范管理不到位,对行程内外项目边界、费用明示与告知程序缺乏严格约束,导致违规操作有机可乘。
此外,部分游客维权成本顾虑较多,现场往往选择息事宁人,也在客观上助长了侥幸心理。
影响——损害游客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侵蚀行业信誉。
旅游消费强调体验与信任,一旦发生未经同意的加印收费、变相另付费项目,不仅直接造成游客经济损失,更会带来明显的情绪伤害与信任崩塌。
对行业而言,这类行为扰乱公平竞争,挤压规范经营旅行社的生存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对目的地形象而言,小额纠纷易在社交平台扩散放大,影响城市口碑与旅游复苏成效。
与此同时,游客与旅行社之间矛盾升级,还可能引发更多行政投诉与司法争议,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对策——依法明界、强化告知、压实责任,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留痕+事后追责”闭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旅行社条例》亦明确禁止以欺骗、胁迫方式诱导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本案中,导游擅自安排合同外项目且未提前说明费用并征得同意,侵犯旅游者知情权,应由旅行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与管理责任。
治理此类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发力: 其一,旅行社要把合规要求落实到流程。
对行程单、合同附件、费用明细进行标准化管理,明确“自愿参加”项目的设置条件与告知方式,做到价格、内容、时长、风险提示“四清楚”,并留存游客确认记录;对导游、地接单位建立负面清单和考核机制,强化培训与日常抽查,对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或从严处理。
其二,导游与地接服务人员要守住执业底线。
任何合同外安排都应坚持“先告知、再征得同意、后实施”,不得以赠送为名变相收费,更不得将未同意的服务先行制作以迫使游客付款。
对摄影、购物等敏感环节,要主动提示游客保留选择空间,避免语言诱导和信息不对称。
其三,监管部门可进一步提升精准治理能力。
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信用监管、随机抽查与投诉数据分析,锁定高频问题与重点企业,推动从“个案调解”向“源头治理”延伸;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并完善跨地区协同机制,压实组团社、地接社各方责任,减少责任推诿空间。
其四,旅游者要增强证据意识与合同意识。
参团前应签订正规旅游合同,核对行程、费用构成、退改规则及违约责任;在旅行过程中妥善保存合同文本、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材料。
遇到擅自加价、临时变更行程、无依据扣费等情况,可及时向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反映,依法理性维权。
前景——以典型案例促规范,以制度执行换信任回归。
随着大众旅游进入品质化、法治化阶段,消费者对透明消费、明码标价、服务对价的要求持续提升。
各地通过投诉处置、公开通报与信用约束等方式,正推动市场从“被动整改”向“主动合规”转变。
可以预期,随着合同管理更细、导游执业更严、监管协同更强,类似“赠送引导、未经同意收费”的灰色操作空间将进一步收缩,旅游市场有望在规范与体验的双重提升中实现良性发展。
此案再次敲响旅游市场规范经营的警钟,既需要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也要求企业坚守契约精神,更需要消费者提升法律意识。
当各方共同织密权益保护网,"说走就走"的旅行才能真正成为美好生活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