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清晨外放音乐扰民引发关注。 4月1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巨轮街道通报称,针对辖区一支健步走队伍清晨使用音响外放、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的问题,街道组织核查并开展处置。经核实,该队伍成员百余人,日常参与活动约二十人,固定在5时45分至6时30分开展健步走,使用外放音响设备,噪声对周边居民正常休息造成影响。3月31日,街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队伍负责人,要求其遵守噪声污染防治等有关规定并落实整改。负责人承诺即刻暂停活动,优化调整时间、路线和场地,严格规范音响使用,避免再次扰民。 原因——规则意识不足与供需矛盾交织。 在全民健身推进的背景下,集体健步走因组织便利、参与门槛低、社交属性强,成为不少市民尤其是中老年群体的日常选择。本质上,公共空间中的健身活动应得到鼓励和支持。但现实中,部分团体对“公共性”理解不足,把集体活动等同于“理所当然”,忽视了时间、地点、音量等边界要求;个别组织者存在“人多就难管”“不会追责”的侥幸心理,容易出现音量过大、路线侵占、影响交通与休息等情况。 同时,一些城市社区周边可达的健身场地相对紧张,活动空间与居民生活空间高度重叠,矛盾更易在清晨、夜间等敏感时段集中显现。加之基层治理中存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响应不够及时、执法与劝导衔接不顺等问题,客观上可能导致不文明行为反复发生。 影响——小噪声牵动大民生,考验精细治理。 噪声污染直接影响居民睡眠与健康,也容易引发邻里对立与群体对抗,降低社区安全感与满意度。更重要的是,此类事件不仅是“谁吵谁不吵”的争执,背后关联公共资源配置、规则执行刚性、基层协同效率与社会文明程度等多重议题。处理不当,可能诱发模仿效应,形成“谁声音大谁占理”的负面示范;处理得当,则有助于建立清晰预期,推动公共空间有序共享。 对策——依法规范“堵”到位,公共服务“疏”得开。 一是以法为绳,明确边界与责任。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健身娱乐活动的时段、区域、音量及器材使用均提出要求,关键在于把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操作的管理规则。对组织者应强化主体责任,形成“谁组织谁负责、谁使用谁担责”的约束机制;对屡劝不改、造成严重影响的,应依法依规处理,确保规则具有刚性。 二是强化协同,形成快速响应闭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应完善街道、社区、公安、城管、园林(场地管理方)等联动机制,建立受理—核查—处置—回访的闭环流程,避免推诿扯皮。对高频时段和重点区域,可探索“网格巡查+重点盯防”相结合,提高发现与处置效率。 三是优化供给,用“可去之处”换“守规之举”。推动场馆错时开放、盘活社区周边可利用空地,因地制宜划定晨练活动区域,配套静音提示与文明公约,引导团体以不外放或低音量设备开展活动。对参与人数较多的队伍,可通过备案登记、固定线路、分组错峰等方式降低扰动,把“健身需求”引导到更合适的时间与空间。 四是加强引导,培育文明健身共识。公共空间的核心在于共享,健身权利与休息权利同样重要。通过社区协商、志愿劝导、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推动形成“早晚不扰民、活动不占道、器材不外放、音量有控制”的基本共识,让规则成为自觉而非被动约束。 前景——以个案处置撬动长效治理。 此次太原有关部门依法核查、联合约谈并推动快速整改,反映了对群众关切的及时回应,也为同类问题的规范处理提供了可借鉴路径。下一步,能否把“即时整改”转化为“长效常治”,关键在于制度化供给与常态化监管并行:既要让执法有尺度、服务有温度,也要让市民在可选择的健身空间与明确可遵循的规则中,形成稳定预期与自我约束。随着公共体育设施持续完善、社区治理更加精细,这类矛盾有望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实现城市活力与生活安宁的兼容共生。
城市的温度,体现在既能托举群众对健康生活的追求,也能守护每一户人家的安静与休息。依法治理“暴走团”扰民问题,既是对公共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全民健身的规范与护航。让权利在边界内运行,让需求在供给中得到满足,让文明在共识中落地,城市才能在动与静之间保持良好节奏,形成更有秩序、更有品质的现代生活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