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个案子判了,李某甲的妈妈朱某在保姆丁某照顾期间去世,法院判决下来了。因为工作忙,李某甲请了A家政公司的丁某来照顾妈妈,还签了合同,双方约定丁某和朱某分开睡。但之后发生了两次意外,朱某两次摔倒。第一次是丁某去取餐时摔倒的,她回来找了亲戚来看,亲戚觉得不用送医;第二次是凌晨,丁某和亲戚赶紧把朱某送到了医院。后来朱某病重去世了,李某甲认为责任在于A公司没给丁某培训、B公司没管理好,还有丁某没做好防护。李某甲就把A公司、B公司和丁某告到了盐田区人民法院。盐田区法院审理后发现,A公司虽然没有中介服务资质,但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他们和丁某不是雇佣关系,只是提供居间服务。B公司虽然是加盟品牌方,但不是签约方也没直接责任。法院还查清楚了这次事件的原因和后果,发现朱某去世是因为重症肺炎和脓毒性休克。两次摔倒和朱某的死亡并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盐田区法院驳回了李某甲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个判决生效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支持了这个判决。这个案子告诉大家要合法经营家政服务行业,雇主得选正规机构、服务人员要守规矩、家政机构要做好管理。这样才能让“夕阳”照护更温暖,让家政服务更安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次判决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家政服务法律关系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