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发生在3月14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了个案例,把家还有居公司当小说一样改了一遍。话说曾某去这家家居店看好了全套的沙发、床和茶几,预付了全款,光那个沙发就给了9999元。本来定好交货日期的,结果这家店给送来了东西。曾某一看傻眼了,这沙发没有纸盒装着,也没挂吊牌、合格证,底下都有磨损和划痕,面料也破了一块。这东西跟店里的样品看起来一个样,分明不是全新的。曾某多次找商家理论都没下文,一气之下把店家告了。 法院最后觉得这家公司太不地道了,明明知道送的是样品却当新品卖,既不告诉顾客真相也不透露信息,纯属欺诈行为。判决要求把合同作废,让曾某把沙发还回去,店家把9999元货款退回来。最狠的是,还得赔偿三倍损失29997元。江西省高院的意思是说,商家要是没提前告诉顾客把样品当新品送了,那就是故意隐瞒重要消息的行为。法院依法认定这是欺诈行为,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请求。这样的做法能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能让那些不诚信的商家长长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