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土地管理和建设行为的规范不断加强,农村建房不再是“邻里点头就能盖”的简单流程。过去不少人认为出生地就天然拥有建房权——但在现行法律制度下——这种理解并不准确。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农户依法享有的是使用权。未按规定办理审批、规划等手续即动工,属于违法建设,可能面临拆除并造成经济损失。
农村宅基地管理趋严——是守住耕地资源底线的需要——也是推动农村建设有序发展的长期安排;农民应顺应制度变化,增强规则意识,按程序依法申请、依法建设,才能更稳妥地保护自身权益。在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平衡,乡村振兴才能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