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直播带货食品安全乱象 13类问题食品被明令禁售

近年来,直播电商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购物选择。

然而随着行业快速发展,直播间食品销售领域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

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乱象频繁出现,消费者对此怨声载道。

一些不良主播利用直播的实时互动特点,采用夸大宣传、混淆概念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食品直播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混入直播间销售,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

其次是虚假宣传成风,部分主播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疾病治疗功能,特别是对老年消费者进行欺骗,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第三是信息披露不实,食品类别混淆、来源不明,消费者难以获得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此外,相关主体责任界定模糊、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等问题也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解决这些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系统性的监管规定。

新规首先明确了直播禁售食品清单,包括13类不得在直播间销售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这份清单为食品直播划定了明确的"红线",直接回应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安全底线问题。

在直播行为规范方面,新规细化了10项禁令。

禁止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即所谓的"滤镜带货";禁止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禁止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禁止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这些规定针对直播间的常见乱象,为食品直播行为明确了"底线"。

食品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底线,也是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

以禁售清单划清边界、以责任链条压实义务、以平台机制畅通维权,体现了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

面对新业态新场景,规则更细、执行更严,才能让“看得见的热闹”不以“看不见的风险”为代价,推动直播电商在规范中创新、在秩序中提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