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滕头村环保委员会三十年守护生态 小组织撑起绿色发展大格局

春节前夕的滕头村,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年味正浓,一场关于清洁能源路灯项目的评审会也在加紧进行。这场由村级环保委员会主导的决策会议,将决定一项数百万元新能源项目能否落地。经过质询与评估,项目最终获批,预计每年减碳9900吨,并为村集体带来持续收益。这也是全国首个村级环保组织成立30年来评审通过的第217个项目。上世纪90年代,当不少乡村普遍看重工业产值时,滕头村也站在发展路口。面对造纸、印染等收益高但污染重的项目诱惑,村两委提出“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并于1993年成立环保委员会,确立“效益服从生态”的原则。委员会由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及环保专家组成,对引进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至今累计拒批污染项目,涉及投资超过4亿元。这套制度带来的效果清晰可见。村里将风力发电收益转化为集体分红,村民家庭电费降低30%;农文旅融合区推广生态种植,农产品溢价约20%;全村绿化覆盖率达到71%,并获评“全球生态500佳”。数据显示,村集体经济收入从1993年的200万元增长到2023年的1.2亿元,印证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径。当前,委员会正推动机制再升级:建立项目全生命周期环保档案,引入第三方环境审计,开发碳汇交易平台。村党委书记表示,下一步将把环保考评纳入村民积分制,推动生态保护从“要求”变成日常参与。中国社科院专家评价,滕头模式为乡村发展中经济与生态如何兼顾提供了解题思路,其经验已写入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乡村发展并非在“要增长”与“要环境”之间做选择,而是在制度约束下探索更高质量的增长路径;滕头村的启示在于:把生态标准提前设定,把公众参与变成常态机制,把绿色收益与民生福祉直接挂钩,基层治理就更容易形成自我强化的良性循环。守住一方青绿,不是放慢脚步,而是为更长远、更稳健的发展拓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