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晚报记者曹雨薇报道,通讯员李晓刘。这个案子是沙洋县检察院办的,他们从海量的数据中找出了两个漏掉的犯人。制造假油漆的老板本想靠着“现金交易”来躲过追查,结果被检察官给揪了出来。这个案子涉及到15万元、2024年、2024年11月、2025年、2025年11月、2025年2月、3月13日、4040个、8000元这些关键点,还有何某、曹雨薇、李晓刘、江某这些人。时间回到2024年7月,江某租了一间空厂房,买了原料和4040个假名牌油漆桶。他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生产了这些假漆并卖出去了。蒋某某在这个过程中帮他接单和销售。到了2024年11月,公安机关把案子移送给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可江某到了检察院就开始装淡定,他交易都用现金,手机记录也定期清理。他不愿意说清楚自己卖了多少假漆。而卷宗里对蒋某某参与犯罪的描述也很少,没把他当作共犯移送过来。当时现场只搜到了97桶成品漆,如果光凭这个定罪的话金额太小了。检察官觉得不对劲,就让公安把扣押的电子设备数据恢复一下。数据恢复后他们发现有很多转账记录和物流单号的时间都对上了。经过海量数据比对分析后认定金额超过了15万元。有了铁证如山的事实摆在面前,江某的心理防线就开始松动了。在分析数据的时候检察官发现这肯定不是江某一个人干的。 一方面聊天记录显示蒋某某经常参与江某的活动,不光接单还负责销售;另一方面微信上有个求购油漆桶的信息也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检察官觉得那个提供包装材料的卖家何某肯定也有问题不能放过他。 于是他们赶紧进行自行补充侦查交叉比对证据很快就找到何某了。 然后沙洋县检察院通知公安把蒋某某和何某补充移送起诉。 经过证据固定这两个人就被追诉了出来其中蒋某某作为共犯被锁定了事实。 蒋某某到案后说自己不知情只是帮忙检察官拿他网店被封的记录来反驳他“你说自己不知道卖假货怎么之前店就被封了?”这下子蒋某某就彻底服软了还愿意退赃退赔; 而江某虽然有悔意但是不愿意退钱检察官就和律师一起给他讲道理“认罪认罚不光是嘴上说说还得看行动退赃是态度的一部分”。 最后两人凑齐了15万元退赔给了被害人损失最小化了; 2025年2月检察院把案子诉到法院; 3月13日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判处江某一年零五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判处蒋某某一年零一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六个月两人各处罚金8000元; 另外那个提供包装材料的何某沙洋县检察院在2025年11月也对他提起了公诉现在案子还在审理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