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不能给虚拟货币开账户转钱搞清算

金融监管总局牵头,把近期八部门发布的《通知》整理了出来。北京商报记者董晗萱在2月6日通过人民银行官网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了文。这份文件规定,金融机构不能给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开账户、转钱、搞清算,也不能卖相关的金融产品,不能拿它当抵押品,不能做相关保险。一旦发现问题,必须马上上报。对于未经允许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业务,金融机构也不能提供托管、清算服务。中介机构和IT公司同样不能为这些业务提供帮助。互联网企业不能给这些活动提供网络场地、展示或者营销宣传,有线索要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网信、电信主管和公安部门拿到线索后,要依法关闭和处置相关网站、APP和公众号。市场监管部门要管起名来,不让公司注册的名字里有“虚拟货币”、“RWA”这些字眼。还要管管广告,查处罚的事情。发改委要继续整治挖矿,各省级政府要负责,按照之前的通知把存量挖矿项目都关停了,不准新增,也不让国内生产矿机的企业做销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