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利村那边的水管破了,把王某的房子给泡坏了,王某就把管这事的杨某还有村委会告上了肇州法院。托古乡的这个案子最后没去开庭,而是给调解好了。法院在托古乡设了个“法官驿站”,这回的纠纷就是通过联动机制解决的。 肇州法院为了把司法服务送到老百姓身边,特地在托古乡搞了这个“法官驿站”,这次解决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的纠纷。 肇州法院为了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把诉讼成本给降下来。杨某一开始行踪不明,要是走传统程序,光等他出庭就得耗不少时间。 法官们没在法院等着开庭,而是直接动了手。他们先是让托古乡政府帮忙排查线索,很快找到了杨某。同时又找了肇州县司法局托古司法所的人,一起组建了个调解团队去做工作。 这个机制把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还有司法调解的力量都给整合到一起了。 在大家的努力下,杨某终于同意谈了。承办法官就带着人去“法官驿站”现场协商。 法官驿站不光有地儿让人说话,还搞得挺宽松、挺平等的。法官给讲了讲《民法典》里的侵权责任和公共设施管理的事儿。 镇干部和司法所的人也帮腔说情。 后来经过几轮沟通,大家就赔偿的钱数、怎么赔还有以后管道咋维护都定下来了,还签了协议。 这个模式把矛盾给化解在萌芽里了,法院的办案压力也小了不少。 它让法院跟乡政府、司法局这些部门拧成了一股绳。 现在全国各地的法院都在往基层下沉资源。肇州法院搞的“法官驿站”就是个好例子。 它不光是个地方的变更,更是个综合性的平台,能提供法律咨询、调解这些服务。 从以前的坐堂问案变成现在的主动下沉,再到大家一块儿合力解决问题。 这个案例告诉咱们新时代的法院是怎么参与基层治理的。 这模式不仅解决了老百姓的急事难事,还为以后的城乡治理提供了经验。 以后随着法治社会建设深入下去,这种结合法治和社会力量的基层服务机制会越来越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