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晓阳:学校不该有的行为

3月27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巩固年行动的通知》,计划在教育公平、日常管理、办学治校、校园安全和教育生态这五大核心领域,展开专项行动。安晓阳跟李星艺整理的这个通知,把中小学的办学行为划了条红线,列出了20条“严禁”。这个负面清单主要关注政治安全、教育公平、学生身心健康、课业负担、师德和群众利益这六个方面的问题,逐条指出了学校不该有的行为。 比如第1条,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或者用网络媒介、试卷试题等传播错误观点。第2条要求不能违反课程标准搞超前教学,挤占道德与法治、体育健康等课程的课时。第3条禁止布置超量作业或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第4条则是不能频繁考试加重学生负担。 此外,学校不能随意安排作息时间或者压缩课间休息时间(第5条),不能提前开学或利用假期补课(第6条)。幼儿园必须避免小学化教育(第7条),中小学也不准搞选拔考试或用竞赛证书招生(第8条)。对于升学率和成绩排名也有严格规定(第9条)。 还有教师的行为也被严格限制:不能体罚辱骂学生(第10条),不能有偿补课或者通过直播打赏向家长索财(第11条)。学校不能制定不合理的校规(第12条),要正视学生欺凌问题(第13条)。中小学也不能组织违背年龄特点的商业活动或作假志愿服务记录(第14条)。 校园安全方面要求严格:不能形式主义搞排查整改(第16条),要监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第17条)。教材和教辅选用必须合规(第18条),校服选购不能强制购买牟利(第19条)。收费管理也很严格:不能擅自增加项目或提高标准(第20条)。 这些规定就是要给中小学办学定规矩,让教育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