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买了套安置房,收款后竟失联了

周红妹2010年在江苏无锡花45万元从沈明那里买了套安置房。当时按规定要等5年后才能办产权证,于是双方就约好,先给钱,等能办产权了再过户。哪知道沈明这人办事不靠谱,收款后竟然失联了。 直到2021年,周红妹在家门上突然看到靖江市人民法院贴的腾房公告,整个人都懵了。原来在2019年,沈明背着周红妹偷偷把产权证办下来了。之后他更是把房子抵押给了小吴,借了40万元钱。人家小吴当时以为有房子抵押肯定稳赚不赔,利息是1.5%一个月。但这事儿有个大bug——沈明拿到钱后根本没把利息给人家。 小吴一看不对头就去法院告他,法院最后判决沈明得还小吴51万多块钱的本金和利息。并且还判定小吴对那套抵押的房子有优先受偿权。可这判决下来后,沈明根本没钱还也没动静。 到了这步田地,小吴就申请强制执行。拿到公告的周红妹气得够呛,直接起诉到法院,想保住自己的房子、取消抵押权。 法院审理后觉得她太粗心大意了没及时过户有点责任,所以驳回了她的全部请求。后来周红妹找律师帮忙才发现这房子是她唯一的住所。 她申请检察监督的时候检察官也觉得周红妹更弱势一点。最后法院改判撤销原判,驳回了小吴的起诉。可小吴肯定不服气啊。 后来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协议:周红妹支付给小吴20万元钱,小吴就把抵押权转登记到她名下。终于把这事儿了结了。 CCTV今日说法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席志国教授讲到这个事的时候特别提醒大家:买安置房的时候千万别急眼。很多人没看清法律规定就交钱了结果连证都没拿到手。席教授给大伙儿支了个招:买安置房的时候最好能让卖家先把钱退一部分给你担保一下;或者你先给一半钱另一半等过户了再给;要是实在不能马上过户那就在合同上写个预告登记协议。 这样一来卖家就没法偷偷把房子再抵押或者卖掉了。 编辑是宋蔚和安菲负责审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