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最近接手了一个来自潍坊的案子,当事人是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某街道办辖区的村民,因为村里的土地被纳入了建设项目的征收范围,补偿安置问题没谈拢,土地被围挡后影响了生产经营。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这位村民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委员会发了邮件,要求公开征地补偿款到位证明和分配方案等信息,结果却被无理由拒收。当事人于是又给新城街办发了《督促履行申请书》,希望街道办能督促村委会履行村务公开的职责。街办收到了邮件却一直没给当事人任何反馈,这让当事人觉得权益受到了侵害。 这位当事人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把这事儿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街道办没有依法履职的行为违法,并责令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督促职责。庭审中,街办给出了好几条理由反驳,说自己没有责令村委会公开信息的义务,还说因为疫情防控耽误了时间,跟他们没关系,甚至还称当事人已经领了补偿款所以起诉没依据。圣运律师针对这些辩解进行了回击:首先,街道办作为县级政府派出机关,根据规定对村里的财务公开有监督督促的职责;其次,虽然街办给村委会发了督促通知,但没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当事人进展;最后,当事人是否领补偿款和主张知情权没有关系。律师强调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并告知申请人。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街办确实向村委会送达了督促通知,但没在法定期限内把情况告诉当事人直到原告起诉后才作出书面告知,这违反了行政程序的要求。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督促履行申请书》后没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告知的行政行为违法,费用由被告新城街办承担。 圣运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征地拆迁中村民知情权受侵害、行政机关程序违法的案件。被征收人遇到村务公开难题时要记住两个维权要点:一是村务公开是法定权利,行政机关有督促义务;二是行政履职要守程序超期告知也违法。遇到委员会拒收申请或者行政机关不督促的时候要及时留下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欢迎联系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