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少数机构以“全国性协会”“行业联盟”“专项委员会”“服务站”等名义,借热点领域和公众信任开展活动、发展会员、收取费用——扰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甚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民政部31日通报8起典型案例,表明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维护社会组织领域秩序。
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其公信力建立在依法登记、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之上;对假冒行业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持续整治、及时通报,是维护法治秩序与群众权益的必要举措。各方在追求合作便利的同时,更要把合规核验作为底线:多一次核验,就少一分风险;共同守好入口关,才能让真正有能力、有担当的社会组织在阳光下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