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持续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 公布4起典型案件强化春节安全防线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再次成为公共安全工作的重点。

大连市公安机关日前通报了一系列涉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反映出当前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现象仍然存在,对城市安全构成隐患。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2026年管控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从源头上降低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风险,保护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仍有部分违法分子无视相关规定,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活动,成为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包括六大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利用烟花爆竹非法制造爆炸装置、通过寄递物流非法邮寄爆炸物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更直接威胁到城市和居民的安全。

近期通报的四起典型案例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1月6日,开发区公安分局破获一起非法储存销售案,嫌疑人刘某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存储并售卖烟花爆竹,最终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1月15日,金州公安分局查获一起非法运输案件,嫌疑人于某驾驶普通货运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153件,严重违反了危险品运输规范。

1月23日,庄河市公安局破获案件中,嫌疑人刘某杰在废旧库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04件。

2月9日,甘井子公安分局查获的案件中,嫌疑人张某臣在农家小院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39件。

这些案件涉及的储存数量之大、隐蔽地点之多,反映出非法经营活动的隐蔽性和危害性。

从案件特点看,非法储存成为当前的主要问题。

违法分子利用废旧厂房、农家小院等隐蔽场所进行储存,规避监管。

这些场所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无证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也值得警惕,使用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运输爆炸物品,不仅违反规定,更增加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大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人表示,警方将进一步加强关键节点的监管,重点巡查易发案地点,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劝阻、查处打击等工作措施。

这表明公安机关已经形成了系统化、全方位的打击体系,从预防、劝阻到查处形成完整链条。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将被处以10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这一规定为公安机关的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绚丽烟花与公共安全的天平需要权衡时,法治永远是托起两者的基石。

大连警方这组执法案例不仅为年节安全树立了警示牌,更折射出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平衡文化传统与现实风险的深层命题。

在生态文明建设与平安中国建设的双重要求下,每个公民都应成为安全底线的守护者,让团圆喜庆的佳节真正实现"欢乐不闯祸,热闹不失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