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管部门公布终生禁驾名单:6人因醉驾致死或肇事逃逸被依法追责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日前向社会公布了2025年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6名驾驶人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终生禁驾。此举旨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醒广大驾驶人遵法守规。 从违法类型看,这6人主要涉及两类严重违法行为:4人因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2人因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上述行为均属道路交通领域的重大违法犯罪,社会危害性突出。 具体案例显示,酒后驾驶和肇事逃逸的代价极其沉重。2025年4月10日,驾驶人陈某平醉酒后驾车行经忠县国道348线,超越电动车时发生碰撞,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忠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同月18日,驾驶人陈某全驾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后逃离现场,致行人当场死亡,被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6月19日,驾驶人易某仁饮酒后在广泸高速驾车与货车碰撞,致车上乘客死亡,被永川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案例表明,酒后驾驶和肇事逃逸不仅触犯交通法规,更直接威胁他人生命安全。 从法律依据看,终生禁驾有明确法律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证同样被吊销,终生不得重新申领。对应的规定反映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严格要求。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被终生禁驾人员均已由法院依法判决,处罚已生效。相关人员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将永久失去驾驶资格,形成最严约束。同时,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任何侥幸都可能酿成悲剧。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要遵循“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的处置原则,防止引发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伤者并配合警方调查,这是法律义务,也是基本责任。

每起交通事故背后,都是家庭的破碎和难以挽回的生命代价;重庆此次公开的,不只是违法者名单,更是在提醒所有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没有侥幸。当方向盘可能成为伤害他人的工具,法律必须保持高压态势。筑牢交通安全防线,既要严格执法形成震慑,也离不开每个人的自觉与克制——对规则的敬畏,才是道路文明最可靠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