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公职人员把别人的个人信息给弄去用了,后来给检察院告上了法院。最近有个事挺火的

有个公职人员把别人的个人信息给弄去用了,后来给检察院告上了法院。最近有个事挺火的,职场上闹矛盾,最后居然进了刑事案子。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把苏某、周某1、周某2告了,说他们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现在案子已经到法院去审理了。 检察院查清楚了,苏某是南宁市某局的科长。他因为对丁某的管理方式很不满,把怨气发泄到了私人地方。更严重的是,苏某瞎猜丁某和同事肖某有不正当关系。2024年12月,他把这个猜想和自己的不满告诉了周某1,俩人商量好要搞跟踪偷拍。苏某把丁某和肖某的车子、住址信息给了周某1,帮他们准备作案条件。 2025年4月,周某2在网上买了个GPS定位器,偷偷装在丁某的车上,连续搞了一百多次。他把车的位置发给周某1,再转给苏某。到了2025年7月,周氏兄弟又买了摄像头装在公共楼道里,专门偷拍丁某和肖某。三个人分工明确:苏某提供信息和动机;周某1负责联系协调;周某2负责动手操作技术。 经司法机关核实,他们一共偷拍到21段视频和17张照片。检察院认为他们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他们侵犯了丁某的行踪轨迹、住宿信息等敏感数据,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检察机关觉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得追究刑事责任。 据材料显示,这事原本是对公职人员行为的质疑。当事人选择的路子错了。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监督国家机关的权利,但禁止用违法手段调查取证。不管最初的感受是不是真的,用GPS、偷拍这种手段都是犯罪。 这次处理案子划出了红线:任何行为都得在法律框架里进行。隐私权受保护,非法获取信息肯定会受罚。案子要开庭了判决结果能给别人指路:纠纷得用法律解决监督也得走正规渠道不能瞎搞技术手段侵犯别人的权利。 这案子不仅是追究犯罪也是全民法治教育告诉大家要守法律底线法律既保护监督也保护个人隐私这两者一起才能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