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2025年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情况的公告。
数据显示,2025年全年新增446款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审核,另有330款通过接口调用已备案模型的应用功能由地方网信部门完成登记。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完成备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达748款,完成登记的应用功能达435款。
这一数据反映出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在过去一年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从2023年8月相关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至今,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备案服务数量实现快速增长,显示出市场主体对新技术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布局。
业内人士认为,备案数量的持续增加,既体现了技术创新的活跃度,也说明规范化管理正在引导行业走向健康有序发展轨道。
据了解,网信部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严格按照《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持续推进备案工作。
该办法由七部门于2023年7月联合审议通过,明确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义务,建立了备案与登记相结合的分类管理机制。
对于直接提供服务的模型需完成国家级备案,而基于已备案模型开发的应用则由地方网信部门负责登记管理,形成了层次分明的监管体系。
从政策导向看,管理办法在强调规范的同时,明确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要求生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优质内容。
这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思路,既为技术创新留出空间,又通过制度设计确保技术应用始终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
目前,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在文本生成、图像创作、代码编写、智能客服等多个场景得到应用,应用生态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还对特殊情形作出专门规定。
对于法律法规明确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获得相应资质。
涉及外商投资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则需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这些规定体现了在开放发展中守牢安全底线的治理理念。
分析人士指出,当前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面临双重任务:一方面要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技术迭代升级和应用场景拓展;另一方面要加强风险防范,确保技术发展不偏离正确方向。
备案制度的有效实施,正是平衡创新与安全的重要抓手。
通过事前备案审查,既能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风险,也能为合规企业提供明确的发展预期,降低市场不确定性。
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方面走在前列。
建立备案登记制度,既借鉴了互联网平台治理的成熟经验,又针对新技术特点进行了制度创新,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
随着技术快速演进和应用不断深化,监管部门也在持续完善政策框架,确保制度供给与产业发展相适应。
生成式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但越是影响广泛的新技术,越需要在规则框架内稳健前行。
备案与登记工作的持续推进,既是对风险的前置防范,也是对创新的长期护航。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安全为底线、以发展为目标,在规范中鼓励创新、在创新中强化责任,才能让生成式人工智能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