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规范村风民俗、维护乡村秩序上作用关键。但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暴露了当前的突出问题。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某街道所辖村的村民自治章程规定,离婚再婚的外来妇女若原配偶户籍在本组,再婚配偶户口迁入后不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该规定导致外来妇女无法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引发大量诉讼纠纷。检察机关随即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违法条款。
村规民约从"乡土法则"到"法治契约"的蜕变,折射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层变革。当传统自治智慧与现代法治理念有机融合,那些镌刻在乡村公告栏上的文字,方能真正成为守护公平正义的基石,为乡村振兴注入持久活力。正如一位基层检察官所言:"纠正一条违法条款,往往能唤醒整个村庄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