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1月5日,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与省内122家农村信用社州市县法人机构联合发布公告称,已依法合规完成内部法人治理程序,审议通过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云南农商银行的有关事项,云南省农信系统改革由此进入新阶段。根据公告,参与改革的123家机构将采取新设合并方式,依法合规组建省级农商行。新成立的云南农商银行将依法承继涉改机构的业务、财产、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义务,实现农信系统整合,有助于形成统一的法人治理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率。为推动组建工作有序开展,涉改机构已授权云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协调相关事务。筹建工作小组将聘请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确保资产情况真实、准确。同时,涉改机构原有股金将按照各机构审议通过的决议依法合规处置,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公告亦提示,云南农商银行的组建仍需取得相关监管部门核准,相关程序将按照监管要求推进。放眼全国,农信系统省级法人改革已成为趋势。2025年以来,江苏、江西、贵州筹建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相继揭牌开业;河南、内蒙古、吉林、新疆等地以统一法人模式推动的省级农商行也已完成组建。云南此次推进省级农商行组建,正与该改革方向保持一致。省级农商行的组建通常被视为提升治理与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整合分散的农信机构,统一省级法人,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风险防控、提升市场竞争力;统一的治理机制也有利于更好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满足农民及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从改革路径看,新设合并将推动云南农信系统由分散走向统一、由多头管理转向一体化治理,并向更集约、更规范的现代金融机构形态迈进,为后续稳健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云南省级农商行的组建,是地方金融体系的一次重要调整,也包含着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乡村振兴的现实需求;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如何在规模扩张与服务下沉之间把握节奏,处理好商业化经营与政策性使命的关系,将成为新银行必须直面的课题。这场改革能否真正提升农村金融供给质量,仍有待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