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大运河沿线汇聚了众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然而,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办案情况表明,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正面临多方面的保护困境。 问题的严峻性首先体现在文物本体的损毁上。检察机关办案发现,大运河沿线部分文物因年久失修和维护不足,出现主体开裂、构件朽坏等现象,有的甚至濒临坍塌。这些文物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其损毁不仅意味着物质遗产的流失,更代表着历史记忆的消退。同时,历史风貌的破坏也日益凸显。私搭乱建现象在沿线地区普遍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这些无序的人为活动严重侵蚀了古城古镇的原有风貌,与文物保护的初衷相悖。此外,日常监管中存在的盲区和消防设施配套的缺失,对文物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 深层原因在于保护责任的落实不到位和部门间协同的不足。基层政府部门在文物保护上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不均,导致保护工作流于形式。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存在,使得保护措施难以形成合力。这种体制机制上的障碍,直接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效性。 面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推动形成了"修复本体+整治环境+规范监管"的综合保护模式。这个模式既着眼于文物本身的修复和保护,也关注周边环境的整治,同时强化日常监管的规范化建设。2025年以来,检察机关深化与涉及的部门的协同配合,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办案督促,共解决文物本体受损问题1578个,纠正破坏历史风貌等问题832个,清除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53506平方米。这些数字背后,是对文化遗产的有力保护,是对历史责任的认真履行。 检察机关的介入还推动了保护机制的完善。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相关部门的保护意识得到提升,监管体系逐步健全,预防性保护的理念也在逐步树立。这种制度化、规范化的保护方式,比单纯的事后补救更具有前瞻性和持久性。
大运河包含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基因;其保护工作既是对过去的尊重,也是对未来的责任。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推动的综合治理模式,充分展现了法治力量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大运河该千年水道将继续焕发生机,成为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