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搞了一个很创新的机制,把人民陪审员选任给做好了,给基层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多好处。这次全国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上,沂源县的经验受到了大家的关注。 他们不是简单执行程序,而是通过创新机制和精准施策,把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给发挥出来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给基层治理赋能。 沂源县在选任工作上做得很好。他们成立了一个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把司法行政部门、人大、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都给召集过来,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协同格局。这样一来,就把政策指导、资格审核、人员信息和法治宣传这些资源都整合起来了。 沂源县还动员了县、乡镇、村三级组织网络,形成了一个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体系。这样一来,政策精神就能覆盖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角落。 这次选任工作还有个重点,就是要保证广泛性和随机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候选人库容量要有一定要求,沂源县根据实际情况把候选人数扩大到拟任命人数的十倍。这样一来,就有更多普通群众能参与司法事务了。 这次还对陪审员队伍结构进行了优化。他们把“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渠道名额资源进行战略性倾斜,优先满足特定类型案件审理的专业化需求。这样一来,就吸引了一些法律政策熟悉、行业规则精通的人加入队伍。 沂源县还严格审查培训这一环节。他们把重点放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履职意愿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考察。这次有25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选任,其中37人因不符合条件被终止程序。 还有一个亮点是他们延伸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他们把这些陪审员带回到社区乡村,让他们参与以案释法、普法宣讲还有纠纷调解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他们成了活跃在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员”和“矛盾调解员”。 这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累计调解纠纷580余件,开展普法宣传40余场。高达93%的服判息访率就是最好证明。 沂源县这次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很好参考。他们用一套环环相扣、务实高效的工作闭环把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到位了。 随着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像这样源自基层的智慧与创新必将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注入更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