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光武。咱们先把这事捋一捋。话说1月12日早上6点多,天刚亮,沈阳市民李先生在沈阳香江家居停车场穿行时,让一根高出地面20厘米的铁质电缆盒给绊倒了。当时他就觉得嘴里一阵剧痛,结果一照镜子,才发现不光磕掉了3颗牙齿,还有1颗移位,上唇黏膜也撕裂了。当天去医院治疗就花了3800元。 这就很让人生气了!施工方一开始说愿意赔,后来又反悔了。李先生前后找了好几天都没人理他。最后好不容易联系上那个刘老板,刚开始刘老板还想拿个一两千元就把人打发了。到了1月22日那天,李先生把跟刘老板的通话录音给我看了。在10分钟的通话里,刘老板直喊冤,说现场没法设围栏,不可能给治牙花3万多的治疗费,“最多承担3000元”。 到了2月3日我去现场一看,才发现情况不对劲。现在停车场的充电桩线缆都是埋在地下的,连电缆盒都没有了。倒是旁边正在建的新充电桩有那个危险的线缆盒。而且李先生摔倒的那块地方现在已经安了蓝白相间的新围栏了。这要是早安上围栏,哪还有李先生这一出? 2月7日我又联系刘老板的时候,他态度彻底变了。他不仅不承认自己有责任,还反过来说让我收集证据去法院告他。香江家居停车场收费公示牌上写的单位是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但打那个电话根本没人接。 到了3月12日,李先生说那颗移位的牙齿神经已经坏死了。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咋办了。 我觉得这个事件可能要承担责任的有三方:停车场管理方、工程发包方还有施工方。依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施工人员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就得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施工方证明不了防护措施到位,那就得赔钱。另外停车场管理方也有责任督促施工方规范作业。最后如果工程发包方有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情况,那他们也可能得担责。 我建议李先生把这三方都列为共同被告去法院起诉。这样能让法院查明事实,把责任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