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大家伙儿讨论得挺热火朝天,就是因为多地宣布要把原本由家长担任的护学岗给取消了。虽然家长护学岗停了不是不行,改成学校来负责也行,但这就得给学校增派老师。记得前不久有位家长在执勤时不幸病逝,这事一出,大家就开始争个没完,到底谁该站岗?学校要是摊上事儿了要不要担责?从舆论反映来看,大多数人都觉得让家长干这事本来就是被“自愿”的,他们自己肯定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再说了也没哪份文件规定这是家长的法定义务。现在各地干脆一刀切取消家长执勤,我估计就是怕万一出了岔子学校说不清道不明。学校压根没那个实力扛下这口大锅,所以干脆躲远点算了。 问题是家长不管了,谁来接盘呢?新闻里说得挺明白,以后这活儿主要交给学校教职工、专职保安还有公安民警一起干。说白了学校想甩都甩不掉了。不过这肯定会招来老师的反对。比如专家熊炳奇就说得很干脆:别让“家长护学岗”变成“教师护学岗”。他拿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那份《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来当挡箭牌。 仔细看那份文件规定挺严:严禁强制师生参与跟教书没直接关系的活儿,像什么巡河护林、上街值勤、搞庆典这些杂七杂八的事儿都不许干。照他的意思看,护学显然不在他的“教育教学任务”清单里。不过我觉得拿这个来堵老师的嘴有点勉强。咱们得先弄清楚,《通知》里说不让老师“上街执勤”,指的是跟学生无关的那些警察才干的活儿;而护学岗顾名思义就是为了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讲道理这事儿应该算是在教育的范围之内。 实际上真正能让老师们拒绝执勤的理由只有一个:学校外面的事儿不归学校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里也白纸黑字写着:学生自己上下学、放学回家的路上出了事学校不用负责。按照逻辑来说老师把孩子送到校门口就交接清楚了;家长把孩子接走就算完事了。可现实中因为路太堵、车太多才不得不搞个什么护学。 现在不让家长站岗了反而让老师上?这明显不太公平。这里面其实存在个矛盾:从教育的角度讲让老师来做挺有道理;可从法律条文上来看孩子一出校门就跟学校没关系了。夹在这中间老师想躲也躲不开。 假如从教育方面来讲让老师干也不是绝对不行;但前提是得把老师的负担给减下来。当初为什么非要找家长来干?不就是因为学校人手实在不够吗?让老师来值勤数量太少而且负担太重了。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这儿:必须给学校增加老师的编制人数。 现在学校在安排老师工作的时候根本没考虑过护学这一项任务。因为教师编制总是紧张得很教育局按照总工作量给各校配备相应的人手大家的活儿已经干得满当当了还得兼职课后服务要是再让老师来执勤那就等于额外加派工作这显然太不合理了。 所以我觉得可以让老师参加执勤但前提是必须把这部分工作量算进老师的编制里并且增加老师的数量这样才能保证既有人值勤又不至于给老师添堵这样才是最公平合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