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年终岁末,广东森林防灭火形势日趋紧张。
1月以来,汕头、深圳等地已连续发生山火事件,虽经多部门联动扑救均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暴露出当前火险防控的严峻性。
据气象部门最新研判,本周广东大部地区处于森林草原较高危险等级,局部地区为高度危险,全省121个县市区已生效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
当前火险形势的严峻性源于多重因素叠加。
寒潮季节来临,林地植被大幅干枯,含水量大幅下降,易燃物质积累。
与此同时,大风天气频繁,极易助燃扩散。
更为关键的是,临近春节,群众生产用火、祭祀用火、农事用火集中,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幅增加。
这种"干燥、大风、用火集中"的三重压力,使得火灾防控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清远市迅速响应省级部署要求,召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频调度会,明确了十五项核心防控措施,体现了科学防灾、系统防灾的理念。
在火源管控方面,高森林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被列为首要任务,要求彻底清理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等重点区域火灾隐患。
对特殊人群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加强看护,强化护林员携装巡查,确保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临战状态。
这些措施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
在应急响应方面,会议强调规范扑救指挥层级、严格值班值守,杜绝火情信息迟报、瞒报、漏报、误报。
通过加强暗访检查及时整改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这一系列要求针对的是防灭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体现了对工作细节的重视。
法律约束力的强化也成为此次部署的重要内容。
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明确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对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等违法行为,个人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远市要求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宣贯,借助镇村大喇叭、横幅等载体营造全覆盖宣传氛围,对火灾案件实行"发生一起侦破查处一起",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全社会。
这种"宣传+执法"的双轮驱动模式,有助于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防火自觉性。
从部署的系统性看,清远的防控措施涵盖了问题预防、隐患排查、应急准备、法律约束、宣传教育等全链条环节,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防灭火工作体系。
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公安、林业等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的参与,确保了部署的权威性和执行的有效性。
森林防灭火的关键在“防”不在“救”,短期靠严控火源、严查隐患,长期靠制度约束与社会共治。
面对高火险与节前用火叠加的复杂局面,把责任压实到最小单元、把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才能真正筑牢安全防线。
守住一片山林的安宁,既是对生态底线的守护,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