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不罚”就是给中国法治治理注入了柔性的温度

把“首违不罚”机制引入市场监管,就是给中国法治治理注入了一丝柔性的温度。以前,我国在处罚市场违法行为上常常显得有些严苛,很多小错反而被罚得很重,或者该罚的时候却不罚,这就让企业们心里没底,行政执法的威信也打折了。这种情况说白了,是因为法律执行得不够细,传统的执法模式很难应对现在复杂的市场环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今年1月搞了个新动作,发布了那个“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这其实是在按规矩办事,把《行政处罚法》和《食品安全法》这些法律作为基础,给执法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线。它的原则就是“惩教结合、宽严相济”,主要针对那些初犯的、程度轻且及时改了的违法事,给个不罚的机会。 这个制度创新其实是要把以前那种“以罚代管”的老套路改掉,变成“教育规范”。它既不是放松了监管,也不是不管事了,而是让执法更灵活些。一方面,用说服教育或者约谈这种温和的手段引导企业主动守法;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害百姓、影响坏的案子,依然要依法严惩不贷。 这么做的好处挺多。对企业来说,少了些罚款和折腾,经营信心就足了;对执法部门来说,减少了对抗,法律的权威也维护住了。特别是对中小微企业来讲,这就是在帮他们降低成本、增加活力。这样一来就能稳住就业、促进创新。 当然了,“首违不罚”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以后还得继续完善裁量标准,盯着点别变成了“纵容”。还得跟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这些手段凑一块儿,形成从预防到惩戒的完整链条。只有这样,法治才能真成市场健康发展的靠山。 法治不光是条文写得严、执行得严,更得有对人的关怀和对社会活力的照顾。“首违不罚”正是这个理念的体现。在守好底线的时候显出温度,在管秩序的时候激发动力,这就是中国法治化治理往精细化、人性化迈进的一大步。以后怎么在执法中更好地把握“力度”和“温度”,还得大家在实践中慢慢摸索,让法治真正变成大家信得过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