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出手整治换届期干部"躺平"与乱作为问题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障

问题:一些地方基层组织换届前后出现“节奏失衡”;临近换届,个别干部把岗位当“过渡站”,对产业培育、环境整治、民生项目等该抓工作抓得不紧,推进放慢甚至搁置;换届之后,个别新任干部尚未充分调研评估,便急于“起步就冲刺”,对既定规划随意调整,热衷上马见效快、看得见的“亮点项目”,导致工作出现反复与折腾。这种现象表面是“慢”与“快”的两种表现,实质都是政绩观错位引发的“换届综合征”。 原因:根子在于政治意识与权力观、政绩观出现偏差。一上,少数干部理想信念有所松动,责任意识弱化,产生“多做多错、少做少错”的消极心态,临近离任更倾向于规避风险、守摊子不担当。另一方面,个别干部把个人“政绩”置于事业需要之上,片面追求短期可见成果,存“新官要立威、重启才出彩”的浮躁心理,容易忽视既有部署的延续性和政策落地的系统性。此外,日常监督、绩效评价与任期管理的贯通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慢作为”“乱作为”的识别、纠偏和追责不够及时,客观上给了个别干部钻空子的空间。 影响:换届期的不正常波动,直接冲击政策稳定性与治理连续性。工作推进一旦“断档”,不仅可能错过项目窗口期、产业时机和农时节令,增加后续补课成本,还容易造成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下降、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更重要的是,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任建立在办实事、解难题的持续行动上,若换届前后出现推诿拖延、朝令夕改,群众获得感会被削弱,基层组织的公信力也会受损,进而影响党的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 对策:当前,党中央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表达出鲜明信号: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基本要求。结合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提出的整治重点,各地应从三上发力。 一是把教育管理贯穿任期全程。强化对干部特别是新任干部、临近离任干部的政治监督和谈心谈话,推动形成“任期内每一天都在履职、每一项工作都要交账”的常态。对重点事项建立交接清单和责任链条,推动“交接的是岗位,不中断的是事业”。 二是以制度保障决策延续和项目规范。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评估论证机制,严格执行预算约束、项目审批、招投标与工程监管要求,防止拍脑袋决策和任性“翻盘”。对已经形成共识、群众认可、依法合规的规划和项目,原则上保持稳定推进;对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充分论证、公开透明,确保理由充分、风险可控。 三是让监督长出“牙齿”。聚焦换届前后易发多发问题,紧盯不担当不作为、急功近利上项目、形式主义加码等行为,强化执纪执法的精准性和震慑力。以基层监督力量建设为抓手,推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等更好发挥作用。浙江杭州萧山区纪委监委针对换届后适应期组织开展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能力培训,突出村级财务监督、工程监管等实务,同时强调政治担当与“前哨”责任,旨在既防“上任三把火”乱点火,也防“临近换届”松劲躺平,为基层换届后规范履职提供了有益探索。 前景:随着学习教育推进和作风建设常态化,各地若能深入把正确政绩观转化为考核导向、制度约束和监督闭环,就能有效压缩“换届综合征”的滋生空间。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工作连续性作为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干部政绩的“硬标尺”,推动形成一张蓝图持续绘、一任接着一任干的制度环境和干事氛围,为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换届是考验,更是镜鉴。一名真正有担当的干部,无论身处任期何时,都应保持心神稳、方向明、干劲足的状态,而非将换届节点视为进退取舍的个人算盘。政绩观端正与否,归根结底是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该根本问题的回答。唯有将群众利益置于个人得失之上,将事业传承置于一时显绩之上,方能交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履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