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家讲个故事啊。2月13日那天,新民晚报上登了篇文章,说有个叫吴女士的市民,因为退购房意向金跟菁瑞地产闹了点不愉快。谁承想这事儿一曝光,立马在网上炸锅了。不过好在最后结果挺好,吴女士把钱都要回来了。据她自己讲啊,今年1月份的时候,她想在宝山区顾村公园那块儿买套二手房。为了图个方便,她先给菁瑞地产交了5万块钱的意向金,这笔钱直接打进了那个中介公司负责人的私人账户。后来呢,她又带看了几次房,结果心思变了,打算买同区域的另外一套B房。后来她是通过另一家中介把这事儿给办妥的。等到交易都搞定了,吴女士就去找菁瑞地产要钱了,要求把那5万块钱全额退回来。 可人家中介公司态度挺横啊,只肯退3.5万,硬生生扣下了1.5万。他们给出的理由是吴女士“跳单”,说自己带她看了好多回房子呢。吴女士听完就急眼了,反驳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她说B房源本来就不是菁瑞地产独家代理的,是她自己主动提供的房源信息还要求去看的。再说了,她从头到尾都没跟菁瑞地产签过关于这套B房的居间服务协议。 好在经过各方的协调沟通,现在这5万块钱已经全打回到吴女士账上了。吴女士拿到钱后心里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特意跟记者念叨了一句:“折腾了这么久总算有了个好结果。”新民晚报的记者夏韵也在这篇报道里提了个醒儿,告诉大家购房意向金和定金是两码事。如果房子没成交,这意向金必须要退回来。中介的酬劳也得看买卖有没有做成。带看费这些费用如果事先没说好怎么办,中介可不能事后随便乱扣。所以大家以后再交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把退款的条件和流程都问清楚了留好凭证。 哦对了这事儿还是“新民帮侬忙”栏目编辑王军和新民晚报的夏韵一起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