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小学被罚13.5 万元

中山市石岐街道办事处发现了一起在中山发生的问题,这个问题跟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有关。这个小学2004年9月搬了新校址,搬到了逢源街10号之一。学校搬过去以后,那边的工程就从2004年12月完工了。但是这工程做完以后,学校却一直没有把总竣工面积6908.22平方米的建筑物验收完毕。结果到了2004年12月竣工后的第12个年头,还是没有验收。石岐街道办事处就在3月17日给这个学校开了罚单,罚了13.5万元。这学校是由中山市人民政府石岐街道办事处管辖的。罚款依据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由于这个学校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所以给它这个处罚。这个建筑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格是600万元。石岐街道办事处经过调查核实,这个学校的违法行为没有造成重大危害后果。于是就给了它一个较轻的处罚档次。他们认为符合法律规定中从轻裁量的情况。所以就根据这个自由裁量基准,给这个学校罚了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