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权力被异化为牟利工具,扰乱国企政治生态与市场秩序。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谢敬远在担任四川港航投资集团对应的领导职务期间,背离党员干部纪律要求,存在串供对抗审查、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等行为,违反生活纪律;更严重的是,其利用职务影响和岗位便利,为不法商人在项目建设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经有关程序,谢敬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原因:理想信念滑坡叠加监督薄弱,形成被“围猎”的高风险链条。 从履历看,谢敬远长期在组织、人事等综合管理岗位工作,后进入省属交通系统国企,先后负责人力资源、工会等工作并走上集团领导岗位。干部从“管人”到“管事”、从综合岗位转向经营管理岗位,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管理等关键环节缺乏系统把控,而制度执行和权力运行监督又未实现全链条覆盖,就容易在“熟人社会”和利益撮合中被不法商人盯上,在请托、围猎与利益输送中逐步失守。 此外,公开信息显示其在国企任职期间薪酬并不低。收入并非抵御腐败的“保险”,一旦侥幸心理滋生、纪法底线松动,就可能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可交易的“资源”,把审批、协调和影响力当成“筹码”,最终滑向权钱交易。 影响:既冲击国企改革发展,也侵蚀营商环境与公共利益。 国企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与产业投资任务,项目资金密集、资源要素集中。领导干部在项目建设等环节搞利益输送,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投资效益与公平竞争,扰乱招标采购秩序,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威胁国有资产安全和群众利益。同时,对抗审查、串供等行为破坏政治纪律和组织原则,易滋生“圈子文化”“关系网络”,带坏企业风气,影响干部队伍担当作为。 对策:以制度硬约束规范权力运行,用监督合力补齐关键环节短板。 一是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国企党委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经营管理全过程,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工程建设、招投标、资金支付、物资采购等领域,完善权责清单和流程控制。 二是强化全周期监督。纪检监察、审计、巡察、财会监督与出资人监督协同发力,推动重大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算的穿透式监管,健全异常交易预警、供应商黑名单、关键岗位轮岗交流与任职回避制度。 三是提升专业治理能力。对跨领域任职干部加强业务培训与合规教育,完善项目管理标准化体系,推动信息化平台留痕可追溯,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四是从严执纪执法形成震慑。对串供、转移隐匿、对抗审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持续释放从严治理信号。 前景:国企反腐将与深化改革同向发力,治理效能有望持续提升。 当前国企改革进入深化提升阶段,投资运营更加市场化、专业化,对廉洁合规提出更高要求。随着监督体系健全、制度约束持续加力、典型案件通报形成警示,国企权力运行将更透明、更规范,工程建设与项目投资领域的廉洁风险也将得到更系统的治理。对党员干部而言,能否守住底线、管住权力、规范交往,往往决定职业生涯与人生走向。
谢敬远案件再次表明,理想信念一旦动摇,再高的职位、再好的待遇也难以守住廉洁底线。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党员干部也应牢记:权力来自党和人民,只能用于为党和人民办事。只有筑牢思想防线,才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