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诈骗频发敲响警钟 专家呼吁平台主播观众共筑防线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规模突破千亿元,打赏功能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也成为新型诈骗的温床。

内蒙古赤峰警方近期立案的一起案件显示,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构恋爱关系,在一年内诱骗受害者在直播间打赏260万元。

该案并非孤例——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22年涉及直播打赏的诈骗报案量同比上升37%,单案平均损失达8.6万元。

此类诈骗呈现明显套路化特征:主播通常以"情感陪伴"为切入点,通过私域社交建立信任后,逐步诱导受害者进行"证明真心""冲榜助力"等名目的打赏。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分析,犯罪手法利用了直播平台的三重漏洞:实名认证流于形式、打赏金额无分级预警、跨平台社交缺乏风险提示。

乱象背后是多方责任的缺失。

部分平台为追求流量,对主播资质审核敷衍了事;个别地区存在MCN机构专门培训"话术套路";而用户防范意识不足更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现有《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虽明确平台主体责任,但缺乏具体惩戒标准,导致"违规成本低于收益"的局面长期存在。

针对这一现状,多方正在形成治理合力。

公安机关已建立直播诈骗专项研判机制,2023年上半年打掉相关犯罪团伙127个。

部分头部平台开始试点"打赏冷静期"和"大额转账二次确认"功能。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期发布的《直播消费警示》特别强调,用户应遵循"三不原则":不轻信人设包装、不脱离平台交易、不逾越经济能力打赏。

行业观察人士认为,根治乱象需构建"技术+制度+教育"的立体防线。

预计2024年实施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增设直播打赏特别条款,而人工智能识别技术的应用有望提升实时监测能力。

但专家同时提醒,用户树立正确消费观才是防范根本,切勿将虚拟互动等同于现实情感联结。

直播是新的社交窗口,也是公共治理的新场域。

防范诈骗既需要制度的“硬约束”,也需要个人的“软防线”。

只有各方共同守护理性消费与诚信互动,才能让直播回归内容价值,守住群众财产安全与网络清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