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1月30日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地打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数据显示,2025年全区新增毁林毁草刑事案件数量较往年下降73.1个百分点,降幅创历史新高。此变化与自治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专项治理密切涉及的。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拥有森林面积3.92亿亩、草原面积13.2亿亩。近年来——在经济利益驱动下——部分地区出现非法开垦、违规占用等破坏林草资源问题。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类行为不仅带来直接经济损失,也对“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和草原生态系统稳定造成影响。围绕这一治理难题,内蒙古多部门协同发力。公安机关建立“林草长+警长”协作机制,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等手段提升线索发现和取证效率;检察机关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5年累计追偿生态修复费用超过2.3亿元;法院系统探索“补植复绿”判决方式,将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情况纳入量刑考量。此次发布的12起典型案例具有明确指向。某旗非法占用草原案中,涉案企业在接受刑事处罚后按要求完成2000亩草原植被恢复;某市滥伐林木案中,被告人通过补种3000株树木获得从宽处理。案例既体现依法惩处,也突出了修复导向。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自治区同步推进源头预防。司法行政机关开展“送法进牧区”活动,制作蒙汉双语普法材料;教育部门将生态法治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学计划;融媒体中心推出系列警示教育片,全网播放量突破500万次。“惩防并举”的治理方式,正推动形成更广泛的生态保护共识。
毁林毁草刑事案件明显下降,说明法治在生态保护中具有关键作用。内蒙古的实践表明,依法严厉打击与恢复性司法相结合,既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也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导向,才能更好实现生态保护与法治建设的合力推进。巩固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还需要社会各方持续参与。每位公民都应成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让法治更有力地守护绿水青山,为后代留下更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