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就算没砸到人也得挨罚。南湖晚报记者韩瑜超给大伙儿说个事儿,通讯员吴宇哲帮忙采写了来。这几天,南湖有个叫张某某的家伙,因为往楼下乱扔烟头被警察给逮住了,给他一顿治安处罚。这可是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南湖区头一回因为高空抛物的事儿抓人。 事情发生在一个傍晚。市民王先生跟往常一样把车停楼下,准备拿东西的时候,车子上和周围地上全是还没灭的烟头,冒着烟呢。这时候又有一个烟头掉下来,正好砸他脚边。王先生抬头一看,心想这肯定是有人在楼上乱扔。他怕楼上的人再扔下来伤人或者引起火灾,就掏出手机录了下来。没过多久,一个带火星的烟头又从五楼的窗户飞了出来,正好落在地上。证据全被王先生拍下来了,他赶紧报了警。王先生说他也不想多事,但这种行为太危险了。 新兴派出所的民警接到电话马上到了现场,核实了视频是真的。警察一查就锁定了五楼的住户张某某,把他叫到派出所问话。面对视频证据和警察的询问,张某某承认是他扔的烟头,还交代之前还有两次类似的行为。 新修订的法律第四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从楼上往下扔东西或者在高空中抛物如果危害了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就会被罚。情节轻的拘留五日或者罚款一千元;情节重的拘留十天到十五天,还能罚款一千元以下。警方提醒大家千万别把高空抛物当小事儿干了,“没砸到人就没事”的想法是错误的。大家要养成好习惯维护头顶上的安全。发现有人乱抛物就要赶紧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