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份判决书的事说给大伙儿听听。上海一中院最近审结了个夫妻共同财产处置权的案子,明确告诉大伙,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事情得从沈某和金某1999年结了婚说起,他们是原配夫妻,后来有了孩子。不过金某这人有点不太靠谱,从2015年左右开始就跟陶某搞在了一起,那就是婚外情人关系嘛。金某这人也真是糊涂,没经过沈某同意,就在那不停给陶某送钱送东西,花了整整一大笔。到了2022年5月金某去世以后,沈某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这笔钱的去向不对劲。她这才和自己的孩子们一起跑去法院告了陶某,要求把这1900万巨款拿回来。一审法院当时就说了:金某擅自把夫妻共同的钱送给别人,这超出了他自己能决定的范围。因为金某和陶某之间那层关系不正当,这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德。法院就判决这个赠与无效,扣掉陶某之前还给金某的540万之后,要求陶某再退1400万给沈某。陶某对这结果不服气,就上诉到了上海一中院。上海一中院的法官们专门组成了合议庭来审这个案子。他们强调说,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是两个人的。要处理这种重要的财产问题,必须两个人商量好才行。金某那1900万的巨额支出根本不是家里过日子用的钱。金某自己处理这笔钱的时候根本没征求过老婆的意见。法律还说了,大家做事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公序良俗说白了就是大家都认可的道德规矩。金某背着老婆给情人送礼这事儿本身就不道德。在这种婚外情引起的案子里,光说东西归谁或者只否定一部分效力是不够的。为了守住道德底线、保护老婆的钱和平衡各方利益,就得说这种基于不正当关系的送礼行为全部都无效。受了好处的人拿的钱没道理也没法律依据了,肯定得退回去。所以二审法院驳回了陶某的上诉,维持了原来的判决。这个终审结果很重要。它不光帮沈某把钱追回来了,也明确告诉大家法律不允许这种违背道德的行为。法院这么判是在提醒大伙儿:夫妻之间得守着忠诚过日子。要是想用钱去维系不正当的关系那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