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东莞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因名称引发争议。该名称利用“猪”与“诸”的谐音,与三国时期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的名字产生联想,被部分公众认为欠妥,甚至有不尊重历史名人的嫌疑。有自称诸葛亮后裔的人士发布声明称,此类命名方式疑似借争议进行营销,伤害历史名人形象及后裔情感,并呼吁相应机构介入核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亦要求企业名称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尽管如此,该企业名称仍通过审核并完成注册,引发公众对审核尺度与机制的讨论。 分析人士认为,事件折射出企业名称审核可能存薄弱环节。一上,个别企业为吸引关注,倾向于使用谐音、戏谑等方式命名,以争议换取流量;另一方面,现行审核文化含义与社会影响的判断上标准不够细化,导致部分边界模糊的名称得以通过。 事件影响不止于法律合规,也涉及文化认同与社会价值取向。诸葛亮在传统文化中象征智慧与忠诚,社会认同度较高。若企业名称以调侃、贬损等方式与历史名人产生关联,容易引发公众反感,并可能助长以“擦边”博眼球的商业风气。 针对类似情况,专家建议从三上完善治理:一是提高企业名称审核的文化敏感度,探索建立历史名人对应的名称的审查指引或保护清单;二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公众对不当名称进行反馈与举报;三是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置力度,形成更明确的约束。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依法核查涉事企业名称的合规性,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企业名称与商标不仅是市场主体的标识,也是进入公共空间的语言符号,承载社会观感与价值判断。尊重历史文化、守住公序良俗——并不排斥创新表达——关键在于边界明确、标准统一、纠偏及时。只有让规则更有执行力、让审核更透明可感,才能减少以低俗争议博流量的现象反复出现,推动商业发展与社会文明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