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关系本应以诚信为基,但少数人利用群众对婚姻的情感期待与现实压力,编造“结婚”名义实施诈骗,不仅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更伤及社会信任。
河南省西华县检察机关介绍,日前当地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达488万元的特大婚恋诈骗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冯某以诈骗罪、重婚罪数罪并罚获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赵某以诈骗罪获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件同时启动追赃挽损程序,依法推动涉案财物返还。
一、问题:以婚恋为幌子,形成“多次婚礼+多点收款”的诈骗链条 经查,被告人冯某原姓赵,自幼随养父生活后改姓冯。
其在作案期间隐瞒婚姻状况,以建立恋爱关系、筹办婚礼、操办彩礼等为由,向多名被害人反复索要钱款。
公开信息显示,冯某在与梁某相识后以各种理由索要彩礼66万余元;此后又与马某等人接触并举行婚礼。
尤其在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中旬,其短期内与不同被害人举行多场婚礼,直至2025年1月其中一名被害人因无法联系到冯某报警,持续5年的骗局才浮出水面。
案件共涉及12名被害人,涉案资金合计488万元。
二、原因:隐蔽性强、信任背书足、资金链条碎片化 办案人员分析,此类婚恋诈骗往往具备三重特征: 一是“情感场景”天然降低防范。
恋爱交往具有私密性,当事人出于面子、情感与对未来的期待,往往不愿对外求证或延迟报警。
二是“亲属背书”增强可信度。
该案中,赵某以“未来大姨姐”身份出面“证实”冯某单身状况,参与接收、保管钱款,并在矛盾出现时编造理由“圆场”,使受害方更难识别风险。
三是“多平台、多账户”造成取证难。
彩礼、礼金、置办费用等名目繁多,资金以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分散流转,加之部分被害人未留存完整凭证,导致证据固定与金额认定难度上升。
三、影响:经济损失之外,扰动婚姻登记公信与基层社会信任 从个体层面看,被害人不仅面临直接经济损失,还可能遭受情感创伤和名誉压力,维权过程也会消耗时间与精力。
从社会层面看,骗婚行为一旦与隐瞒婚史、重婚等问题叠加,容易引发群众对婚恋交往安全、婚姻登记真实性以及基层社会诚信环境的担忧。
同时,诈骗链条若以“家庭成员分工”方式运作,具有一定组织化倾向,危害性更强、扩散更快。
四、对策:以证据为中心夯实指控,推动追赃挽损和源头治理 据介绍,2025年4月27日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西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针对部分被害人转账凭证不全、言词证据存在偏差等问题,检察机关对12次犯罪的时间线、资金链、通信记录开展交叉比对,找出关键证据缺口,并围绕涉案金额构成、赃款分配去向、诈骗流程分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督促核查银行流水及微信、支付宝交易明细,厘清赃款流转轨迹。
对于重婚罪认定这一争议焦点,办案团队重点调取婚姻登记档案,核实配偶信息,并通过相关证明材料、邻里证言等补强证据,形成较为完整的证据闭环,依法确认其在已有合法配偶情况下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
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依法作出判决。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追赃挽损,力求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损失。
在治理层面,受访司法人员建议,面对婚恋领域新型诈骗,需进一步强化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彩礼、礼金”等民间习俗中的法律风险提示,引导群众理性婚恋、留存凭证;二是推动公安、检察、法院与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完善资金追查与证据保全机制,提升打击效率;三是加强基层普法与反诈宣传,把“以婚恋名义索取大额财物、频繁更换对象、回避家庭与社交圈验证”等高风险信号讲清楚、讲透彻。
五、前景:重拳惩治与综合防治并举,推动婚恋环境更安全更诚信 从判决结果看,司法机关对“以结婚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行为依法惩处,体现了对群众切身利益和婚姻家庭秩序的保护导向。
下一步,随着追赃挽损工作持续推进,案件对同类犯罪的震慑效应有望进一步显现。
更重要的是,应以个案办理带动类案治理,通过完善证据规则适用、强化跨部门协作、提升公众识骗防骗能力,逐步压缩婚恋诈骗生存空间。
这起案件的查处和宣判,既是对婚恋诈骗犯罪的有力打击,更是对司法机关办案能力的有力展现。
它警示我们,在互联网时代,婚恋诈骗犯罪呈现出组织化、规模化、隐蔽化的新趋势,亲情纽带有时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作案工具。
同时,这个案例也充分表明,通过检察机关的精准指控、侦查机关的深入调查和司法机关的依法判决,即便是证据链条复杂、隐蔽性强的犯罪,也终将无所遁形。
当前,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婚恋诈骗案件的预防宣传,提升群众的防范意识;同时继续完善证人出庭、证人保护等制度,为类似案件的侦破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婚恋诈骗犯罪的蔓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