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你听说了没?河南中牟县有个叫李芳的妈妈,为了给患有Dravet综合征的孩子治病,从海外买了一种叫Clobazam的药,结果没想到自己居然成了“嫌疑人”。这事儿闹得挺大的,还牵扯到了国家卫健委和河南省检察院呢。 去年9月,李芳家里收到一个快递,里面装的就是Clobazam。她是个热心肠,想着群里的其他家长也用得着,就顺手给分出去了一部分。哪知道这善举一下子把她推到了法律的边缘。Clobazam在中国还没获批呢,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刑法里把它和海洛因放在一起管。警察直接把她以“涉嫌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给刑事拘留了。 后来检察院觉得李芳是第一次犯罪,也是为了救孩子,又没赚钱,就没批捕她。但这可不等于没事了,法律这块儿留的空子还是让人心惊胆战的。Clobazam在全球一百多个国家都是抗癫痫的首选药,对难治性癫痫儿童特别管用,能让发作频率降低50%以上。可在中国因为没获批就变成了“非法”。 现在的规定很死硬,不管是哪个国家的药没批文号都按假药处理,这让好多家长卡在了“走私”和“等死”之间。那些搞神经科的医生也挺难的,他们知道有些孩子得靠海外代购的药活命,但又不敢公开用药。医生只能偷偷指导家长怎么减量、怎么观察副作用,还不敢给开处方。因为一旦出事,责任谁担呢? 李芳的儿子出生没多久就被确诊了Dravet综合征,每天发作几十次都止不住。她试过各种药都没用,后来开始试着从海外直邮Clobazam。这药虽然便宜一半左右,但副作用小很多。吃了三个月后孩子的发作次数从28次降到了3次,晚上终于能睡整觉了。 但这份安心没多久就没了,快递被扣下那一刻全崩了。广州一家律所的何天云律师也关注这个事。他觉得现行法律对“患者自用”这块儿没豁免条款,只要药入境就默认是“待查”状态。他建议国家卫健委弄个罕见病用药白名单,把Clobazam这种国外上市国内还没批的药放进去;然后建个三合一通道:患者登记、医生处方、海关备案;还有就是对第一次带合理剂量的患者不判刑改罚钱就行。 李芳现在决定上诉了。她不想认罪也不想认输。检察院虽然不批捕她了,但结论上还写着触犯刑法第147条。她联系了北京一家法律援助中心要向河南省检察院复议申请:“我不是毒贩,我只是想让孩子少抽一次风。” 这事儿不是个例啊。每年从非正规渠道进来的抗癫痫药价值上亿呢,涉及的患儿超过十万。法律和生命之间确实得有一道更柔软精准的闸门才行。下次我们看见安检口扣下的不仅仅是药片了吧?也许是整个社会对患者自救的重新审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