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海代表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展开了小组审议,这期间大家都在盯着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贾宇,也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他在发言里强调,这次搞出的生态环境法典意义重大,相当于给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立下了一块里程碑。贾宇回忆说,翻看世界法制史就能发现,一部重要法典的问世,通常意味着一个国家在某块领域里的治理能力有了大跃升。对于咱们国家来说,生态环境立法可是经历了从啥也没有到现在成体系的过程。改革开放后,咱们先后搞出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这些相关法律,总算搭起了架子。这回把上千件零散的法律法规整合起来修订编纂,目的就是要弄出一部统一的文本。 贾宇把这部法典叫做“民生法典”,因为它装满了老百姓对好日子的向往,处处都体现了要以人民为中心。比如它在第一条就写上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不光总则编里提要求,污染防治编里也有细则。像第149条就把保护健康放进了污染防治的考量里。这法典不光宏观上关怀民生,还特别留意老百姓“家门口”那些事儿。它规定了油烟和臭味怎么治理的规划选址;政府得守好水源地,还得划定区域、定标准、把水质情况公开。 针对大伙儿都操心的环境修复问题,这次也终于在法律里有了说法。以前那些散在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里的替代性修复条款被收进了法条里。在法律责任编里把谁来修、是原样修还是替代修都定死了。贾宇说用立法的办法来守护绿水青山、回应老百姓的期盼特别重要。这部法典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纲,把系统治理和自然恢复的想法贯穿始终。它统筹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共识。通过这部法典给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中国的智慧。